基本规则
单位:可使用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。
单位:主办单位负责人若为法定代表人,网站负责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人。如主办单位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,网站负责人必须与主办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。
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。
负责人未满 18 周岁需要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(法定代表人除外)。
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姓名、主体负责人姓名或网站负责人姓名其中任意一个保持一致。
需提供本次订单内所有的域名证书。
个人:备案网站名称只能填写“某某的个人博客”或者“某某的个人主页”,并在备注中说明网站开通后的主要内容。格式为:本网站为个人网站,做XXX使用,网站开通后主要内容为XXX。
备案所需资料
单位: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电子版,主体/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。
个人: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。
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: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。
需提供本次订单内所有的域名证书。
非本省证件需上传居住证。
变更备案规则
单位与单位之间名称有关联性或有变更证明可以变更,无关联性需重新备案。
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备案。个人如果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为单位备案。
接入备案规则
主办单位名称、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。若不一致,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。
证件住所、通信地址、负责人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,接入成功后可进行变更。